公司治理單位與運作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配合金管會「新版公司治理藍圖」之規劃,為落實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效能,
本公司於108.03.19第14屆第7次董事會通過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113.12.26第16屆第4次董事會通過由行政助理副總經理黃紋萍擔任(114.10.01升任行政副總經理),
其資格符合主管機關及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

於財務處設立專責單位「股務資產課」專職辦理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及114年度公司治理運作,執行情形如下: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含召集通知、議程製作、議事錄之製作及發送、董事會出席情形申報)
(1)114年度共召集8次董事會,召集通知、議程及議事錄均依法於期限內寄予列席人員,並上傳公告董事會出席情形於公開資訊專測站。
(2)114.06.25召開股東會,並依法於規定期限內上傳公告相關資料。
協助董事(含獨立董事)就任相關事宜、持續進修(含就任所需文件及各項申報公告事宜、進修課程通知、進修情形申報)及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114年度進修情形已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提供董事(含獨立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及提醒遵循相關法令。
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
其他依公司章程及契約所訂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