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答問

公司章程第28條之1股利政策內容如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完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計上年度未分配之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或保留之。
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除有資金需求外,分派之普通股股利應不低於前項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三十。
本公司產業發展成熟,前項股東紅利之分派,將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適度比例發放,其中現金股利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五十。
本公司112年度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元。
本公司112年度現金股利除息交易日為113年7月25日,訂於113年8月23日發放。
截至目前為止中鋼公司對中鴻綜合持股比率為40.59%。
買回期次 89年第一次買回 備註
買回目的 轉讓予員工 本次買回之公司股份業於九十一年五月全數轉讓予員工。
買回期間 89年10月12日至89年11月10日
買回區間價格 每股新台幣 2.55 ~ 5.15 元
已買回股份種類及數量 普通股;19,791,000 股
已買回股份金額 56,439,252
已辦理銷除及轉讓之股份數讓 0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 19,791,000 股
累積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 1.7 %
本公司營收及盈餘狀況請參閱股東服務專區之財務資訊。
配合本公司深耕鋼鐵本業及因應產線延伸之需要,本公司會經過審慎評估後再進行轉投資案,期以投資收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目前投資重點皆為現有產線設備的改善,以提升產品品質及生產效能。
「靈活迎變、精實效率、開發利基、創造價值」為本公司營運方針。主要核心競爭力在於經營團隊靈活彈性迎變,能有效掌握利基創造客我雙方的雙贏,在景氣循環變化時,亦能渡過風險並創造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