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鴻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堅持正派經營,努力打造成為一個持續發展、值得信賴、樂於交往的鋼鐵公司。絕不允許貪污及任何形式之舞弊行為。若您發現本公司員工或任何代表本公司相關人士疑涉不法行為時,請讓我們知道,本公司將直接交由稽核處審慎處理。
違反道德行為舉報作業辦法
- 目的
為維護本公司誠信經營之核心價值及落實公司治理,特建立暢通、安全且獨立之通報機制,提供內外部對本公司員工及代表人違反從業道德行為案件之通報。
- 依據
依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2.22及第2.23規定辦理。
- 受理單位
舉報受理單位為稽核處。
- 舉報管道
(1)專線電話:07-611-7138
(2)專屬電子信箱:chsia@chsteel.com.tw
(3)信函:82544高雄市橋頭區芋寮路317號 稽核處 收
(4)本公司網站「違反道德行為舉報系統」。
- 事件調查與處理
(1)舉報人應具名檢舉並提供具體事實,否則不予受理。
(2)稽核處受理舉報案件後,應將舉報情事陳報總經理。
(3)遇有重大違規情事,稽核處可依實際作業需要,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召集相關人員協助調查,參與人員對調查過程應予保密。
(4)舉報案件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應詳實記錄,並陳報總經理,重大違規情事應陳報至董事長。
(5)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6)舉報情事如涉及董事或經理人時,調查報告應陳報至獨立董事。
(7)員工違反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之舉報案件經調查屬實,依本公司「獎懲辦法」規定辦理,並於ERP內部網站揭露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個人資料保護
舉報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本公司將予以保密,並依法採取適當之保護措施,以維護舉報人之個人資料及隱私。
- 舉報人保護
本公司應保護舉報人,不因檢舉情事而致不當處置。
- 獎懲規定
經調查舉報事件屬實者,得視案件輕重,對舉報人予以適當獎勵。舉報人為本公司員工時,依本公司「獎懲辦法」規定辦理。
- 紀錄保存期限
稽核處應將舉報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等,予以記錄與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五年,非經總經理核准不得調閱。
舉報須知
請確認您已充分了解且同意上述內容。
本系統為舉報中鴻公司相關人員違反從業道德行為(貪汙或舞弊案件)之網站。我們會將您所提交之訊息予以保密並直接傳至稽核處。若您是一般建議事項或業務聯繫請勿使用本系統,請參考本公司網站聯絡我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