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經營

供應鏈管理

中鴻的供應鏈

中鴻供應鏈管理按類別區分為原料供應商、物料設備供應商、協力廠商、保全人員等,分別由不同權責單位負責管理。2025年度在供應鏈結構與往年相較並無重大改變。

為加強供應鏈管理,中鴻於採購契約附則規定,廠商如涉及違反永續發展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或涉有不誠信行為或因違反勞動相關法令而損及勞動人權之情事時,將列為重大違約事項,本公司除得逕行向廠商解約或終止契約外,並得依約扣款求償。中鴻主動為承攬商與供應商著想,若交貨及驗收後逾30天仍未結案付款者,中鴻主動跟催廠商開立發票報支,且每月分3次定期付款,落實快速付款管理機制,讓更多的優良供應商及承攬商樂於與中鴻合作。

【原料供應商】

中鴻主要產品為熱軋鋼捲,其原料為扁鋼胚,主要供應商國內(集團)為中國鋼鐵(股)公司、中龍鋼鐵(股)公司,國外為日本製鐵株式會社、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皆為合法經營且具相當規模之國際知名公司,有關員工人權條件、結社自由及禁止僱用童工與強制勞動等作法,其皆遵守當地國家勞動法規辦理,並已定期於永續報告書中揭露。

為確保原料來源穩定及品質一致,本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簽訂長期供應合約,以建立穩定且互信的長期合作夥伴關係,並視市況需要採購高爐現貨鋼胚,兼顧扁鋼胚採購彈性並維持供應來源多元化,2025年受鋼鐵市況低迷影響,整體產量下滑,現行集團及長約扁鋼胚供應量已足以支應生產計畫需求,暫無需採購高爐現貨鋼胚。全年集團及長約扁鋼胚實際採購量為94.7萬噸,占總採購量99.7%。另為因應歐盟CBAM高成本壁壘逐步成形與提前布局符合銷歐資格之「低碳利基產品」,中鴻另行採購低碳綠色鋼胚0.3萬噸,占總量0.3%。

【物料設備供應商】

中鴻要求物料設備供應商產品中所使用之原物料,無直接或間接資助嚴重侵害人權的武裝犯罪團體。另為降低營運成本及減少遠地供應運輸的碳排放量,中鴻的物料設備採購以國內供應優先為採購原則,持續培植國內供應商,落實在地採購,與其共同追求永續經營與成長,2025年國內物料採購金額比率為97.82%。

【協力廠商】

由於產業特性,中鴻部分業務會委由協力廠商(又稱承攬商)協助完成,且以廠區鄰近地區之協力廠商為優先考量,提供長期、穩定之工作機會,於維持公司正常營運之餘,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中鴻的協力廠商依作業性質分為6類,詳細說明如下:

協力廠商種類

註:中鴻對各類協力廠商之規範,詳公司網站

協力廠商(非員工)分布表

年度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項目 人數 人數 人數
非員工總人數 301 285 287
性別 257 237 241
44 48 46
與公司的合約關係 協力廠商僱用之員工,與公司無直接關係
從事的工作類型 詳本章節相關內容
註:
  1. 以當年度12月之非員工人數計算。
  2. 協力廠商人數會依實際業務需求滾動式調整。

為保障協力廠商勞工權益及降低協力廠商經營風險,中鴻採取下列管理作法:

1

經協力廠商同意委由中鴻向保險公司投保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含雇主意外責任險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新台幣500萬元,其保費於協力廠商每筆工程驗收款請款金額中扣款,如施工合約金額超出新台幣5,000萬元(不含),則由協力廠商自行向中鴻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

2

所有進入中鴻廠區參與施工之人員,均要求協力廠商雇主應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另中鴻向保險公司加保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新臺幣200萬元,以提高協力廠商聘僱人員遭遇意外之保障。

3

依據中鴻「工事、作業協力管理通用規範」規定,工事協力及作業協力廠商,且於中鴻廠區工作之人員,其薪資給付標準、勞健保、勞退及特別休假等勞動條件均需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中鴻於每年一月及七月進行勞動條件查核,2025年分別查核8家,均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無使用童工與強迫勞動等情形。

【保全人員管理】

中鴻廠區及門禁安全係委由中鋼保全公司及正新保全公司辦理,目前兩間保全公司駐廠人員共計有47人,依「保全業法」第10-2條規定:「保全業僱用保全人員應施予1週以上之職前專業訓練;對現職保全人員每個月應施予4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經查其均依法辦理教育訓練(每月訓練總人時達188小時),內容包含法令知識、執勤技巧、人權宣導、禮儀等。

供應商及承攬商評鑑考核

本公司每年依據「承攬商與供應商評鑑考核辦法」進行廠商評鑑考核,原則上每兩年將各廠商評鑑考核結果彙整報告並陳權責主管核閱,若有嚴重違規(包含工安環保違規),造成本公司損失之承攬商,陳權責主管核可後停權處分,嚴重者得無限期停權。

【供應商及承攬商評鑑】

凡欲加入本公司為新承攬商或新供應商,如符合「承攬商與供應商評鑑考核辦法」規定之評鑑對象,由採購處安排評鑑相關事宜。評鑑項目依作業性質不同會有所差異,主要項目包含經營管理、品質管理、設備技能、安環衛能管理等,2025年符合「承攬商與供應商評鑑考核辦法」規定之新廠商共有2家,評鑑通過率為100%。

【供應商及承攬商考核】

本公司承攬商或供應商,如符合「承攬商與供應商評鑑考核辦法」規定之考核對象,由各契約請購單位進行考核事宜。考核項目依作業性質不同會有所差異,主要項目包含施工(物料)品質、工(交)期控制、工業安全及環保、現場管理、罰單或違規紀錄、傷害事故與環保污染、運輸安全、合作協調等,2025年符合「承攬商與供應商評鑑考核辦法」規定之考核對象,共有83家廠商,考核通過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