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照顧

員工關係

人權政策

中鴻恪遵本國法規,全體全職員工均受勞基法保障,已由總經理簽署人權政策,支持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原則與精神,有尊嚴地對待及尊重現職員工及承攬商人員,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之行為,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本公司尚未成立工會,故未制定團體協約,但已制定「員工工作規則」,有關員工僱用、薪資、出勤、給假、獎懲、考核、遷調、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離職、退休、性騷擾防治、福利及保險等事項皆已明訂其中,並報經主管機關准予核備,全體員工均受其保障。


為提倡人權相關議題,2024年針對在職及新進人員辦理與人權相關訓練時數2,788小時,共1,150人次,課程內容包含勞動法令、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等。


為持續提升與改善人權相關議題之管理,中鴻定期審視與重視議題相關公司規章辦法,或於執行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時,針對重視議題進行抽樣檢視。至2024年止,本公司員工未曾發生違反人權、強迫性勞動或歧視等事件,亦無侵犯當地原住民人權之事件發生。本公司重視議題、人權盡職調查作業流程及成果如下:

重視議題




人權盡職調查流程圖

人權盡職調查成果
重視議題 調查對象 預防及減緩措施 2024年調查成果
杜絕不法歧視以確保工作機會均等 本公司從業人員 提供面試相關須知予參加面試考官,並強調禁止不法歧視及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規定
  • 無接獲外部申訴或內部勞工申訴案件
  • 冷軋廠區發生2件工安事件,致被主管機關處罰鍰(詳法令遵循)
禁用童工 人才招募於筆試階段即比對應徵者身分資料,並於面試、報到階段再次覆核
禁止強迫勞動 依照政府法令,透過系統管控工時
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 除依法保障員工各種假別,另提供多項優於法令規定之假別(詳員工福利)
提供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
  • 2024年全體員工完成「建構友善職場-談職場不法侵害之預防」訓練
  • 透過落實ISO 45001、CNS 45001及TOSHMS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提升安全衛生績效,促進同仁工作、環境安全及健康照護(詳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員工參與及溝通

本公司雖尚未成立工會,但勞資雙方氣氛和諧。為使勞資雙方互動及溝通管道保持順暢,公司提供以下溝通管道:

討論關於退休準備金提撥數額、存儲及支用及給付數額等事項。

【作業規定】

  • 由資方(總經理指派3位)與勞方(員工選派6位)代表,每季定期開會。
  • 由行政處將討論內容做成會議紀錄,陳總經理核准後,公告周知。

【2024年成果】

召開4次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在會中報告各月之收支狀況及提撥數額。

關於同仁福利、權益及公司內各項待改善事項,可透過各級員工代表於會議中提出討論。

【作業規定】

  • 每年由總經理、部門副(助理)總經理至各廠區與各單位選派員工代表直接面對面溝通座談。
  • 由行政處將溝通結果做成會議紀錄,陳總經理核准後,公告周知。

【2024年成果】

  • 舉辦7個場次,員工提案共67案。
  • 未當場回應解決方案而列入追蹤事項計15案,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10案,達成率66.7%,另5案預計於2025年9月底前完成。

關於勞動條件、勞資關係等事項,可透過各廠區勞資代表於會議中提出討論。

【作業規定】

  • 由資方(總經理指派8位)與勞方(員工選派8位)代表,每季定期開會。
  • 由行政處將討論內容做成會議紀錄,陳總經理核准後,公告周知。

【2024年成果】

召開4次勞資會議,共提出7案,均於會議中達成共識並做出決議。

關於同仁福利事項,可透過各廠區福利委員於會議中提出討論。

【作業規定】

  • 由資方(總經理指派5位)與勞方(員工選出11位)代表,每季定期開會。
  • 由行政處將討論內容做成會議紀錄,陳總經理核准後,公告周知。

【2024年成果】

召開4次職工福利委員會議,共提出12案,均於會議中達成共識並做出決議。

凡員工在公司內合法權益遭受侵害、不當處置或冤抑,或業務上遭遇困難,經循行政系統提出或反映,仍無法獲得合理解決者,可填寫『從業人員申訴書』郵寄至公司。

【作業規定】

  • 申訴處理委員會由總經理指派3位主管及勞資會議選派2位勞方代表擔任委員進行調查,並由行政處綜理會議紀錄及庶務事項。
  • 案件決議得視情節陳報總經理。
  • 申訴案件均應以密件辦理,以確保申訴人人權受到保護。

【2024年成果】

無勞工申訴案。

本公司從業人員間及與承攬商或求職者間發生之性騷擾事件,可透過申訴專線分機、申訴專用電子郵件信箱提出申訴。

【作業規定】

  • 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由總經理指派5位擔任委員進行調查,並由行政處綜理會議紀錄及庶務事項。
  • 以保密方式處理性騷擾申訴及作成決議,確保雙方當事人之隱私及其他人格法益。

【2024年成果】

無性騷擾申訴案。

討論關於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可透過各廠區代表或勞資會議勞方代表於會議中提出討論。

【作業規定】

  • 由總經理擔任主席,與主管人員、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醫護人員及勞工代表,每2個月定期開會。
  • 由工業安全衛生處將討論內容做成會議紀錄,陳總經理核准後,傳閱給與會人員。

【2024年成果】

共召開6次會議,相關議題均於會中充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