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誠信經營

正派經營

中鴻以誠信及正派經營為公司營運之最高指導原則,不論對外或對內皆秉持企業誠信與公平、公正之標準,堅持廉能誠信,嚴格遵守政府各項法令規定,依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第2.8條規定,中鴻不提供政治獻金;本公司誠信經營、反貪腐推動作法及執行成果如下:

最高指導原則

誠信及正派經營

行為準則

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經董事會通過

推動作法

說明
  1. 於「董事道德行為規範標準」訂有利益迴避與反貪腐規定。
  2. 訂定「主管及高級專業人員道德行為標準」與「從業人員倫理規範」明確規範員工利益廻避守則並訂有罰則。
說明

訂有「違反道德行為舉報作業辦法」,設置舉報管道,並以稽核處為專責接案單位,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將確實保密,並積極查證與處理,若發現中鴻人員有違操守或違反相關行為準則,可透過以下專線及舉報信箱進行舉報:

  1. 專線電話:07-611-7138
  2. 專屬電子信箱:chsia@chsteel.com.tw
  3. 信函:82544高雄市橋頭區芋寮路317號 稽核處 收
  4. 公司網站「 違反道德行為舉報系統」
說明

依循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辦法」,每年至少對董事及經理人辦理財報公告禁止交易期間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4次,內容包括重大訊息之範圍及保密作業,以及內線交易形成原因、法律責任及實例說明,另每年不定期於公司ERP系統向公司全體同仁宣導防範內線交易。對新任董事、經理人則於上任後安排教育訓練宣導,並轉知證交所之法令宣導。對新進人員則由人事單位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說明
  1. 於承攬商「安環通用規範」明訂,廠商如有非法手段操縱、串通圍標等不法手段取得標案,或對本公司委任之經理人、員工、兼職人員、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顧問或設計規劃廠商等交付不正當利益,經查證屬實者,本公司除依法求償外,最重可執行停權並列入永久拒絕往來廠商。
  2. 於採購契約一般附則及工程附則中明訂,供應商/承攬商如涉有不誠信行為,本公司得不待催告,逕行解除或終止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
說明
  1. 各級主管持續透過內部各項會議,宣導本公司誠信經營理念及強調操守的重要性,絕不容許營私舞弊。
  2. 所有從業人員新進報到後,皆接受從業人員倫理規範之反貪腐教育訓練。
說明
  1. 訂有「處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作業標準」,使從業人員處理贈受財物、飲宴應酬及遇請託關說時作業有所依循。
  2. 訂有「員工工作規則」及「獎懲辦法」規範員工行為,人員違反相關規定者,視情節依相關規定議處。
  3. 要求從業人員簽署「從業人員保密承諾書」,在職期間與離職後均應遵循智慧財產權利歸屬、保密義務、不侵權保證等相關智財規範。

2024年成果

  • 將「當年度推動誠信經營運作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 8/20辦理公司治理研習課程「營業秘密及資訊安全實務與法律風險管理」,本公司包括董事、經理人等共計7人參加完成訓練。
  • 2024年董事及經理人進行相關教育訓練共計24人次,75人時;新進人員之相關教育訓練共計12人次,36人時。另將誠信經營相關規章辦法置於知識管理系統供同仁參考,並定期於ERP佈告欄進行防範內線交易宣導作業。

法令遵循

中鴻恪遵本國勞動、公司治理、安全衛生、環保等相關法令規定,為降低違反法規遭主管機關裁罰風險,本公司已建置法令遵循系統,定期進行查核(勞動、公司治理為每季查核1次;安全衛生、環保為每月查核1次),及時掌握法規修訂情況,強化公司各項作業適法性。本公司近3年無因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受主管機關裁罰之情事。

內部稽核

稽核處直屬於董事會,綜理全公司內部稽核業務,執行內部稽核相關作業,以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內部稽核人員執行稽核業務時,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實施,做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中鴻將資訊化管理導入內部稽核管理系統,藉以管控、追蹤改善稽核業務。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母公司及獨立董事覆核及查閱,稽核主管除定期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外,並列席審計委員會報告前一年度稽核業務執行與改善情形,不定期召開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溝通座談會議。

內部稽核人員依風險評估擬定年度稽核計畫,2023年度稽核計畫經2022月11月3日第15屆第11次董事會通過。稽核報告完成初稿均先與受查單位溝通,提出可行之改善建議,適時扮演改善促進者角色。

2023年完成年度稽核計畫44件,達成率100%,共提出38項稽核建議(包含32項作業改善、5項規章制修、1項電腦系統優化項目),並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截至2023年底,共改善完成35項(均依預定時程完成);另3項未完成(2項作業改善、1項規章制修)皆為2023年第4季提出之稽核建議,依時程預計於2024年第2季前全數完成。主要稽核項目內容如下: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之查核事項,包括法令規章遵循事項、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保證、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董事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等項目,查核結果無異常情事。
    2.採購、銷售收付款與關係人交易,子公司監理、資訊安全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作業,查核結果整體作業良好,部分配合現況作業需修改規章辦法及加強電腦系統優化,均列入追蹤至改善完成。
    3.為確認資產保存狀況,配合稽核項目,執行存貨、有價證券、固定資產及零用金盤點之查核作業,2023年盤點結果資產保存情形良好,帳物相符,無異常情事。
董事會及經理人每年檢討各部門及子公司內部控制自行評估結果及稽核單位之報告,並依證期局規定之格式,作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說明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於金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並刊載於公司年報、股票公開發行說明書及公開說明書,以達充分揭露相關訊息,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之目的。

風險管控

為確保風險管理制度之完整性,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制定中鴻「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以健全風險管理機制,提升風險管理之效能,透過本管理政策與程序落實管理風險,塑造重視風險管理之經營策略與組織文化。

本公司風險管理組織體系架構包括董事會、風險管理小組、稽核處及業務執行單位,董事會為風險管理之最高決策單位,並擔負本公司風險管理最終責任,負責審視、核定公司風險管理政策,監督風險管理之有效性。風險管理小組負責監督整體風險管理之執行與協調運作,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行政副總經理擔任副召集人,並得指定 1~2 人為執行秘書,成員包括各業務執行單位一級主管,每年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結果,由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執行風險管理之運作。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

為因應全球經濟環境變化與永續風險,本公司根據經濟(包含決策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資安風險、法遵風險)、社會(包含勞工安全風險、勞工人權風險)、環境(包含環境污染及能源管理等風險管控)及其他(包含貿易障礙風險、氣候變遷風險、疫情風險、碳中和風險)等四大面向,鑑別、掌握可能影響企業永續發展的相關風險,並透過風險轉移、削減及避免等相關管理策略與因應措施,將可能的風險降至最低,提升營運正向契機。2024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於10月31日分別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報,審計委員會議中針對風險管理之運作進行督導,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2024年風險管理運作及督導情形

資安風險

中鴻重視資安管理,特訂立中鴻「資訊安全政策」,作為資訊安全管理依據,適用範圍包括中鴻全體同仁、接觸公司業務資訊或提供服務之廠商及協力廠商人員。為確保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避免遭受內、外部蓄意攻擊及威脅,並訂定「資訊安全委員會設置辦法」,設立資訊安全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每季召開會議檢討執行情形,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與檢討,更於公司網站建立資安風險管理架構,揭露中鴻關於資訊安全具體策略與因應方針及執行成果,本公司於2024 年12 月5 日業經SGS 推薦為符合 ISO/IEC 27001:2022: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s Certification 要求的組織。2024 年資訊安全執行成果已於2024 年12 月26 日董事會議中呈報。

公司網站資安風險管理架構 2023年度資訊安全執行成果 2024年度資訊安全執行成果 ISO 27001 SGS 推薦函

智慧財產權管理

本公司為保護智慧資本及有效管理與維護智慧財產權,擬定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智慧財產管理計畫,訂定智慧財產管理策略、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智慧財產管理措施,以維護本公司專利、商標及機密管理,提升產業競爭力,永續公司營運發展,並自2023 年6 月起導入TIPS 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及相關智慧財產教育訓練課程,本公司已於2024 年通過TIPS 驗證,其證書有效期限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年度執行情形及智慧財產管理成果。2024 年智慧財產權管理運作情形已於10 月31 日董事會會議中提報,並公告於公司網站,各年度執行情形及智慧財產管理成果詳下方。